莱茵生物、劲拓股份两公司实控人操纵股价,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莱茵生物、劲拓股份两公司实控人操纵股价,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admin 2024-10-22 11:38:03 追踪 8 次浏览 0个评论

  莱茵生物(维权)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自家公司股票,已收预罚单

  莱茵生物002166,因为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操纵自家股票一事,在证券市场反响很大。

  2023年5月11日,莱茵生物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实际控制人秦本军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2024年3月13日,莱茵生物公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事实是:“莱茵生物”实际控制人秦本军通过他人介绍认识王洋(金麒麟分析师)。2021年,秦本军出资1.2亿元认购“大华优选二号”等4只私募基金产品,交予王洋操作和管理。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王洋控制使用“陈丽鸣”等28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集中连续交易“莱茵生物”,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王洋、秦本军构成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没收二人的违法所得138.18万元,并处以414.55万元罚款(没一罚三)。此外,二人还将分别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莱茵生物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天然健康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是国内植物提取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秦本军为莱茵生物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到目前,秦本军持有莱茵生物的比例为36.58%。那么,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掌舵人,为什么要亲自下场去操纵自家公司的股票呢?《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没有透露其违法动机。

  公开信息显示,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莱茵生物正在着手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唯一对象是秦本军。主要时间轴大致如下:

  2021年2月18日,莱茵生物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3月9日,莱茵生物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9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复,核准莱茵生物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5,470,085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2022年8月17日,保荐机构收到秦本军缴纳的认股款约为9.68亿元。至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得以完成,本次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是165,470,085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

  本次发行前,秦本军持股比例是18.74%,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秦本军持股比例变为37.14%,仍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后,秦本军持股均有质押情况,比如2021年4月9日,秦本军先生的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66%,占其本人持股比例的51.55%。

  2022年9月20日,桂林莱茵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公告,秦本军先生的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49%,占其本人持股比例的41.71%。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秦本军先生涉嫌操纵“莱茵生物”股价,与其股份质押以及定增筹措资金之间,是否有关联,我们无从得知。但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掌门人,冒着违法风险,操纵自己公司股票,有时恐怕不单单是为了二级市场获利。有实控人参与的操纵市场,会让股价更加失真,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干扰也更大。

  而就莱茵生物股票投资者而言,可以就操纵行为起诉索赔。结合相关事实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的同类判决,臧小丽律师初步认为,符合以下条件者有望获赔: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过莱茵生物股票,不论是否卖空,只要存在亏损均可参与索赔。(可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莱茵生物维权入口)

  劲拓股份(维权)实控人联合他人搞“市值管理”,操纵股价获利超亿元

  2023年12月28日,劲拓股份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认定:劲拓股份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吴限、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君如资产”)董事长陈磊、深圳市汇海宏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汇海宏融”)董事长林建武这三人合谋,借市值管理之名操纵劲拓股份股价股票。

  在2017年11月6日至2019年4月29日(“操纵期间”),陈磊、吴限、林建武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以及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等方式,操纵“劲拓股份”交易价格。期间,“劲拓股份”股价上涨19.93%,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18.55%,偏离38.48个百分点,三人的操纵行为共计获利约1.65亿元。

  证监会决定对三人合计罚没6.61亿元(没一罚三),其中,陈磊和吴限各承担40%,林建武承担20%,证监会还决定对陈磊和吴限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吴限仍是劲拓股份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2.86%。最新公示的股份质押情况是:吴限累计办理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占其本人持股比例是47.93%。

  而在吴限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久,今年2月份,吴思远(WuSiyuan)被选举为新董事长,新董事长系吴限之子,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思远公开的履历是:1998年7月出生,加拿大国籍,西蒙菲沙大学本科毕业,新南威尔士大学硕士研究生,原在公司研发中心工作。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指出,就劲拓股份股票投资者而言,可以就操纵行为起诉索赔。结合相关事实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的同类判决,律师初步认为,符合以下条件者有望获赔:2017年11月6日至2019年6月14日期间买入过劲拓股份股票,不论是否卖空,只要存在亏损均可参与索赔。(可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劲拓股份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基础资料准备清单:

  1、买卖莱茵生物、劲拓股份的对账单(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现在);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文由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资本市场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执业十多年来,她先后代理投资者向一百多家违规上市公司提起了证券民事索赔诉讼,成功帮几千名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臧小丽律师专栏)

莱茵生物、劲拓股份两公司实控人操纵股价,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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